
因應氣候變遷不能等 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出爐
行政院於昨(20)日審查通過了「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近日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自2005年2月16日京都議定書生效一年後,環保署研擬完竣該法草案並提報行政院審查,整合各部會意見後,對立法的必要性和立法內容達成共識,環保署表示,該法將為台灣因應氣候變遷、採取溫室氣體減量行動,寫下嶄新的一頁。環保署張國龍署長表示,台灣為海島國家,對於氣候變遷所造成的衝擊影響將不可避免,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絕對是「現在不做,明天會後悔的工作」。近年來政府部門召開全國能源會議、國家永續發展會議及經濟永續發展會議,對於溫室氣體減量法的加速立法,在會議中皆列為共識意見。在各界期待下,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終於出爐。環保署表示,台灣雖因國際地位特殊,無法簽署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與京都議定書,但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法是善盡與國際共同保護地球環境的責任,且在國內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時,有所法源依據,並減少溫室氣體減量決策的不確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