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權與公民參與論壇 氣候訴訟開花 人權議題浮現
環境永續與「人」的永續密不可分。截至2021年5月為止,全世界已有1841件的氣候訴訟,當中有112件是以人權為基礎,而我國在2021年2月出現首起氣候訴訟案例,顯示「人權議題」在氣候變遷的討論中逐漸浮上檯面。國家人權委員會上月25日舉辦「環境權與公民參與論壇」,邀集政府部門、產學界及民間團體探討國內環境決策及公民參與的趨勢。全國律師聯合會副理事長詹順貴指出,我國過度追崇行政效率,反而削弱民意影響力。他呼籲,環評應該移交國發會負責,置於決策前端,搭配國家整體短中長期發展、淨零碳排政策及重大建設計畫客觀評估;同時,氣候法也應參照其他污染防治法規納入「公民訴訟」條款,強化公民監督力道。環境決策如何更民主? 美國南加州「環境正義計畫」可成高雄借鏡近年來,「人民如何有效參與環境決策」成為學界和實務界在環境權保障上的關注焦點。1998年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通過《奧爾胡斯公約》,目的在保護與環境事務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