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任4縣長 沒人停下美麗灣」 全民認賠6.29億 環團籲監院咎責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案仲裁結果上月出爐,仲裁庭判台東縣府應支付6.29億元買回美麗灣。台東反反反行動聯盟及環保團體今(11日)赴監察院前高舉布條陳情,批評企業違法罪證確鑿,卻要由納稅人負擔龐大的國賠支出。環團指出,美麗灣建築物法定價格僅有1億多元,卻判賠逾6億,要求台東縣政府公開鑑價報告。環團也要求監察院調查曾經手開發案的縣長,徐慶元、鄺麗貞、黃健庭等人,以釐清美麗灣BOT開發案的錯誤政策,應由誰負政治責任。美麗灣建照註明造價1億元 環團質疑「何來6.29億」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指出,美麗灣的建築使用執照,清楚註明美麗灣建築物工程造價為「1億零71萬2924元」,儘管法定造價一般低於實際造價,但也不至於是1億與6億之差。蔡中岳並提到,有建築師向他表示,曾在2006年蓋過一棟台北市的房子,法定造價280萬,實際造價660萬,差異僅有2倍多。對此,台東縣政府多次回應,依據《仲裁法》公開這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