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改禁種案美最高法院宣判
本月21日美國最高法院針對孟山都基改苜蓿禁種上訴案(Monsanto v. Geertson Seed Farms)加以裁決,引起相當多的矚目。裁決書中駁回地區法院的禁止令,認為該禁令太過廣泛。消息一出,孟山都馬上大喊勝利,甚至於放話說農民今年秋天就可恢復種植;主流媒體也搶進跟喊,好像該公司前景看好。幾天過後,平衡的報導才由小眾媒體四方湧現;顯然孟山都只贏了面子,實際上農民今年還是不能種。美國農部在2005年根據「植物保護法PPA」,認為孟山都抗除草劑基改苜蓿(RRA)不會有顯著的環境衝擊,因此核准其商業生產;隨之有五千多農民加以種植,面積約九千公頃。2006年消費者團體食品安全中心(CFS)與農民向地區法院提告美國農業部未經完整環境評估就將該基改苜蓿解禁。地區法院裁決農部違反「國家環境政策法NEPA」,並下令禁止基改苜蓿的販賣,直到農業部完成完整的環境影響聲明,並仔細評估所有允許這種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