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洋浩劫一樁樁 保育學者期待更強力的中央機制
蘭嶼朗島部落海岸擱淺一艘工作船至今已3週,重機具紛紛掉落海中,對海岸生態形成重大壓力。但如今蘭嶼居民憂心忡忡,船東卻仍不願處理將其拖走,而政府相關單位包括交通部、海巡署、環保署、台東縣政府等單位均已介入,卻沒有法源依據可將該船自行拖離。幸得近日海象不算太差,否則在風浪摧動下,該海域內的珊瑚礁將受到什麼樣的摧殘實在難以想像。該海域船難主管機關交通部花蓮港務局與船東協調未果,至今仍未能脫離,29日決定祭出公權力,限期11月10日前拖走,但此處置已錯失民眾第一時間通報時期待的回應速度。儘管外界抨擊政府單位緊急應變聲聲慢,環保署等單位均稱已啟動緊急應變程序,問題何在?保育專家認為,最好的處置方式是在擱淺前即將工作船拖離,但除危及國土保安之外,相關法律均未規範海上無動力漂流船隻的處置方式。此外,官方所依循的「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明顯只針對油污,對生態破壞方面,如機械力對珊瑚的破壞,應變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