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年老梅樹現得「超限」污名? 高雄原民要求撤罰
「高雄市政府假水保造林之名砍果樹!」高雄市桃源區的原住民,長年在原住民保留地上種植梅樹,但遭到高雄市政府以「超限利用」之名,要求依水土保持法,限期在去年1月31日前將農作物移除,準備改行造林。當地原住民拒絕執行後,高市府在該年4月28日裁處該10萬元罰鍰。此位遭受處罰的梅農仍不服,兩次訴願遭駁回後,此案將於本月26日,在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召開再審之訴的第一次調查庭。「應該要以『在地適切』與『土地實況』的在地管理來取代!」高雄原住民保留地權益自救會等原民團體大呼不公,他們表示,原住民依循祖傳大自然法則耕作,一向友善土地環境,何來「超限利用」的污名?他們控訴政府無能面對真實問題,就只會災區弱勢的原住民農民開刀,因此揚言抗告到底。「同樣都是梅樹,為何在本案中就不具有水土保持的功能?」原民團體翻出農委會官網內容大聲唸出,「在國姓鄉的森林裡,超過40歲的老梅樹……,梅園附近還不時出現國寶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