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改食品入法仍需配套措施
由於田秋堇、尤美女、林淑芬等立法委員的努力,將主婦聯盟歷年來的主張,針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成功地把基改食品首次列入法律規範。修法通過後,食藥署最舉行「含基因改造原料食品之標示」會議,決議基改標示容許量標準將於2016年開始由現行的5%下修至3%;但含基改原料的高層次加工品如醬油仍不用標示。另散裝食品及添加物若含基改成份,將要求強制標示。針對此會議決議,主婦聯盟環境保護金會發表了聲明: 1.國人大量食用基改黃豆,標示容許量應相對嚴格。若未能一次到位下修至0.9%的歐盟標準,政府也應擬訂時程表,逐步降低消費者食用基改食品的風險。 2.含基改原料的高層次加工品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善後應做標示,使消費者獲得充分資訊。 3.盡速建立基改食品原料供應來源及流向之追溯或追蹤系統,「從海關到餐桌」使民眾的食品知情權能獲得保障。 4.即刻落實校園團膳中基改食品的標示,為校園食安把關。(編註:) 1. 高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