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污法逐條審 朝野多支持刪「會同經濟部」 經部仍抗拒
空污法29日在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進入逐條討論,不過,不只會同會商之爭、許可證核發的規則,就連法條名稱是否要從《空氣污染防制法》改為空氣清淨法、潔淨空氣法都無定案,爭議法條幾乎皆落為「保留」,最快兩週後決定,或是有待協商。召委邱泰源解釋,由於國民黨的版本30日才會付委,等該版本正式加入後,再對國民黨有提案的條文做出決定較妥當,因此雖然展開逐條討論,但爭議的條文皆暫時保留。今次會議討論到第30條,目前預定下下週將會再排兩天繼續討論空污法。是否刪除「會同經濟部」,雖然朝野立委大多表態支持,希望環保署在空污治理上擁有完整權限,而非需與其他部會「平起平坐」,但目前仍是處於「保留」狀態。去年環保署8月拋出草案時,打算取消關於第12條總量管制、第14條緊急防制、空污費分配等原需「會商」如經濟部等有關部會的部分,把管制權回到環署手上。不料後來的政院版卻又把會同重新放回草案上。面對民間團體與朝野立委都要求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