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營建廢棄物亂倒 彰化農地再遭殃 立委籲中央建後端追蹤系統
營建廢棄物棄置亂象叢生,立法委員洪申翰、台北市議員邱威傑以及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今(31)日召開記者會,要求營建署以及環保署建立營建廢棄物清運的後端流向追蹤系統,並落實分類與再利用原則,避免各地農地魚塭淪為掩埋場。營建廢棄物有區別:土石方與事業廢棄物 分屬不同主管機關 營建事業在建造拆除或整地等工程中,往往會產生大量的一般事業廢棄物與土石方,這兩者的差異,依行政院1997年12月31日函釋,廢棄土石方、磚瓦、混凝土塊不算是廢棄物,而是有用資源,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營建署;至於施工附帶產生的金屬屑、塑膠、木屑、紙屑、瀝青等廢棄物,則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也可以再利用,但由環保署主管。雖然主管機關權責劃分明確,實際執行卻阻礙重重,由於工地裡通常不會將事業廢棄物與土石方一一細分,而是以「混合物」的形式清運,這些混合物仰賴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土資場)或是混合物處理場進行分類處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