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敢檢討核電海嘯對策就開除你喔!」 解析處處矛盾的福島核災判決
日前東京地方法院針對福島核災的業務過失致死傷一案宣判,前東京電力高層勝俣恒久、武黒一郎、武藤榮三位被告,宣告無罪。消息一出,場外災民憤慨,學者專家猛烈批判,台灣媒體也即刻做出編譯報導,轉述判決內容。不過,對於災民團體來說,究竟判決的不合理之處為何?曾經參與福島核災官方正式調查、《日本國會事故調報告書》,時任調查協力委員的添田孝史,以他對本案的長期旁聽觀察,撰寫〈揣摩上意 所謂無罪證據有多處矛盾的福島核災判決〉一文,詳加解說。這次判決要旨主要有幾個地方不合理。一、判決說:「要避免(海嘯引起的)核災,除了停機之外,別無他法。(判決書 p.13)」(但事前沒有必要做到停機所以無罪)可是,同樣面對海嘯的風險,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從2008年開始,對於轄下的東海第二核電廠,便做了防止廠區浸水、堤防等工程,且在震災前就完工了。換言之,不停機,還是可以防範海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