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邁向乾淨能源世紀,才能挽救台灣經濟
在社會各界熱切關注於經發會召開之際,已經與台灣各級機關溝通與過時法令『纏鬥』長達一年之久,卻一再不得其門而入的外資風力發電業者,竟然在日前以『未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以及『與政府規劃進度不符』等理由,遭到退件。就在財政部長顏慶章宣佈歐洲招商有成,將增150-200以外資投資台股的同時,而經發會正在討論『改善投資環境、促進投資』議題之時,一切顯得無比荒謬。 該德商風力發電業者,預定投資總額120億於台灣西海岸開發風力發電,如台中縣、新竹市、苗栗縣等多個地方政府均表樂觀其成,然而礙於現有法令限制,卻有諸如電網架設、台電收購電力與土地使用等問題需要克服,更令人訝異的是能源會前執行秘書陳昭義在任時卻認為,依據過去政府所規劃的,預定在2010年才計畫推廣50萬瓩(500MW),像這樣高達30萬瓩(300MW)的發電計劃與政府規劃進度不符,不應被許可。此案例的發生,令人質疑中央政府對於再生能源的推廣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