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政策

  • 茄萣1-4道路環評復活 環團批違反濕地法

    茄萣1-4道路環評復活 環團批違反濕地法

    高雄市政府要在茄萣濕地興建1-4號道路,今年1月19日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需撤銷環評結論,高市府除了繼續上訴外,並在環評大會上決議廢止原環評審查結論,將本案退回專案小組續審。昨(20)日環保局再次召開茄萣1-4道路開發案的環評初審會。審查會上,開發單位新工處仍強調此道路是為了紓解當地交通壅塞、解決賞鳥期的交通不便。環團表示,此案明顯違反《濕地保育法》。茄萣生態文化協會理事長鄭和泰說明,不但無法改善交通,且去年底工務局開始進行茄萣濕地環境改善工程(濕地公園),已讓黑面琵鷺比去年少了100隻。參加環評的保育團體和民眾頭戴黑琵帽,反對1-4道路審查復活。攝影:李育琴同樣環評報告、同樣委員 重新審查程序沒問題?與會環保團體質疑市府處理本案的程序。再次辦理初審是把法院判決撤銷的環評報告書再拿出來,由同樣的環評委員再審一次,實質效益何在?原先的審查遭法院判決無效,難道這些環評委員不需負責?重新

  • 重懲東南水泥 高雄環局擬祭停工令

    重懲東南水泥 高雄環局擬祭停工令

    東南水泥楠梓廠18日煙囪冒出大量粉塵,高雄環保局獲報到場稽查,發現是水泥製程集塵器故障,導致粉塵溢散至空氣中,環保局依《空氣汙染防治法》裁處30萬元罰鍰,且因東南水泥已屬累犯,將與中央環保署討論是否予以勒令停工,如果東南水泥唯一運轉、年產量60到70公噸的楠梓廠遭到勒令停工,損失將相當龐大,東泥表示,將積極研擬改善方案。環保局表示,東南水泥近2年違反《空汙法》相關規定達20多次,裁罰金額超過400萬元,前天廠區防制設備故障造成粉塵排放,工作人員拖到環保局到場才發現並依程序報備,反應慢半拍,將依《空汙法》裁罰30萬元。東南水泥說,18日廠煤磨收塵機,在每日例行巡檢中發現收塵機16室中,其中一室電磁閥膜片破損致影響1收塵效率,單位主管責令停止煤磨運轉更換膜片,於收塵系統恢復正常後,始向環保局報備,前後處理時間僅約半小時,報備程序略有瑕疵,但在排塵防治上已做最優先處理。

  • 傅崐萁:八不政策鬆綁 礦石稅調漲7倍

    傅崐萁:八不政策鬆綁 礦石稅調漲7倍

    花蓮縣長傅崐萁19日在縣議會定期大會施政總報告時宣布,「對八不政策要正式鬆綁!」、「礦石稅由每公噸10元調整為70元,每年可增加10億稅收,為花蓮百年稅基打下基礎!」傅崐萁在施政總報告時宣布鬆綁「八不政策」,並感謝縣議會於11日臨時會時,通過將礦石稅由每公噸10元調高為70元,預估每年將為花蓮縣帶入10億元以上稅收,過去6年推動八不政策,主要在喚醒業者了解採取土石礦時,也應該回饋花蓮,尤其油電民生物資大漲後未再回跌,10餘年來卻只有花蓮的礦石不能漲價,令人難以接受,也特別向6年來受八不政策影響的業者,致上誠摯歉意及感謝,雖政策實施期間對業者產生影響,未來卻能創造重大利多,礦石開採特別稅更能為福鄉利民的政策奠定基礎、回饋地方,為花蓮世世代代帶來利基。台泥和平分公司經理林進樹指出,台泥在花蓮縣有和平與花蓮兩廠生產水泥,石灰石是主要原料,每年礦石開採量約1000萬公噸,一口氣調漲7倍,身為業者當

  • 上海交通噪音整治行動 公車加裝「禁聲器」

    上海交通噪音整治行動 公車加裝「禁聲器」

    據澎湃新聞網報導,從3月25日起,上海展開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行動,而機動車亂鳴號是重點整治的10類違法行為之一,公交企業成為整治的重點目標。為解決公車駕駛員亂鳴號而成為陋習的問題,巴士三公司馬福良技師工作室聯合普陀交警支隊,給公車加裝了「禁聲器」。巴士公交相關負責人表示,公車等大型車輛的喇叭聲都在105分貝左右,但研究表明,80分貝以上的噪音會影響人們的神經系統,容易使人急躁、易怒。噪音每上升1分貝,高血壓發病率就增加3%,噪音超過110分貝,就會對人體產生多種損害,雜訊達到120分貝時,人耳感到疼痛難忍。其中,上海63路公車將在22日前全部加裝「禁聲器」,按喇叭時長控制在0.4秒,間隔控制在20秒。據指出,普陀交警最初考慮讓公車輛喇叭完全「禁聲」,但在實際營運中發現在特殊情況下,喇叭仍有其存在必要。普陀交警支隊支隊長劉訓華表示,在遇到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闖信號燈等突發情況時,鳴號是

  • 資誠:今年或明年初 中國將實施「環保稅」

    資誠:今年或明年初 中國將實施「環保稅」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20日舉辦「因應兩岸減碳管理及發展趨勢研討會」,PwC China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中國區能源及公用事業的行業主管合夥人崔志義表示,中國官方已將綠色發展提升到國家戰略層面,預期今年或明年初就會實施「環保稅」,對環保及減碳的要求是「沒有最嚴、只有更嚴」,將直接影響所有的企業。崔志義指出,中國在快速發展過程中忽略所付出的社會成本,造成地下水無法飲用、霧霾嚴重等現象,產生水資源危機、耕地減少、水土流失、生態破壞等惡果。中國近年意識到這個問題「話越說越重」,在2016年十三五計畫中,強力推動治理汙染,展現保護環保的決心,要走出一條經濟發展跟環境的雙贏之路,並首次把綠色發展國家戰略層面。

  • 立院初審通過「耗水費」 1000度用水戶大戶要多交錢

    立院初審通過「耗水費」 1000度用水戶大戶要多交錢

    抗旱大作戰,經濟部推出「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準備對「大量消耗水資源」的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昨(20)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順利通過初審。徵收費率與辦法需須等立法完成後另外訂定。不過,水利署透漏,耗水費徵收的對象是每月用水超過1000度的用水大戶,但醫院與學校等不開徵。費率分三級距,10%~30%不等,估計5856家受到影響。

  • 核一除役步驟至少要耗25年 環評難審暫擱置

    核一除役步驟至少要耗25年 環評難審暫擱置

    核一廠除役計畫目前已送環評審查,且台電自願進入更嚴謹的二階環評,但由於計畫中夾帶高階核廢料處理設施要興建,讓雙北市政府與環評委員有許多疑慮,認為應先有政策環評;否則此案不確定性太多,難以界定審查範疇。因此,20日第295次環評大會審查此案時,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目前核廢貯存設施尚未完成選址,但此案卻已提出計畫,這些評估,並非環署所能負責審查。討論過後,大會以不記名表決決議暫時擱置此案,擇期繼續討論,如無意外,將於五月初再次審查。除役步驟夾帶高階核廢處置設施核一廠一號機、二號機,將在2018、2019年陸續達到停止運轉年限,台電指出,依照「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在永久停止運轉前3年,必須提出除役申請,並展開環評程序,台電更以為民眾參與更為周延的理由,自願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審查。在台電的計畫書中,除役步驟需要8年的停機過渡階段、12年除役拆廠階段、3年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與2年廠址復原階段。除

  • 彰工火力電廠爭議12年 環評大會結論:請經濟部駁回

    彰工火力電廠爭議12年 環評大會結論:請經濟部駁回

    彰工火力發電廠第一、二號機發電計畫,20日在環保署第295次環評大會上闖關失利,然而,該如何寫出結論,是「退回」或「不予通過」,環評委員花了長時間閉門討論。最終結論指出,由於此案提出的時空背景和現今已具高度差異,且補正送審的內容不符合規定,使審查判斷的資料明顯不足,將依法函請經濟部駁回開發許可的申請,等於將球又丟回給經濟部。295次環評大會。攝影:賴品瑀。此案在2004年首度進入環評程序,其後撤案,2008年再度提出,初審至今歷經了7年,中間面臨了核四封存、民眾重視空污等問題,在今年1月的第6次環評初審中,以「還需確認現行能源開發上位政策及相關法規」之符合性、替代方案之可行性等,尚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新審視確認,建議本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此案原計畫在彰濱工業區崙尾西二區,以152公頃,建造2部80萬瓦高效率超超臨界燃煤機組。但在2010年第5次專案小組會議時,由於空污問題受到重視,要求

  • 林岱樺提修法再協商 「原民自用狩獵」闖關暫無望

    林岱樺提修法再協商 「原民自用狩獵」闖關暫無望

    上週四(14日)經濟委員會通過由孔文吉等立委提案,要在《野保法》第21-1條中納入原民「非營業自用」一項。但在動保團體激烈反彈下,擔任上週召委的林岱樺今(20日)於委員會中提出復議動議,將上次會議結論送交黨團協商,讓相關修正可在協商程序繼續討論調整、凝聚更大共識後,再進行二、三讀,也顯示此案在本會期有結果的可能性極低。在場原民立委包括孔文吉、鄭天財與廖國棟,當場表示感到無奈與遺憾,隨即聯合八位原民立委辦公室舉行記者會,並發出聯合聲明,表示雖尊重此復議,但不接受狩獵文化遭污名化,更強調社會應尊重《原基法》與充分平等對話。野保法修法追加「黨團協商」程序,全體原民立委隨即發聲明回應。攝影:賴品瑀林岱樺自提復議  以「黨團協商」程序爭取更多討論空間19日動保團體在記者會中,痛批林岱樺「突襲」。因為在上週草案審查前日,林曾承諾「只詢答而不會做逐條審查等處理」,委員會卻在審查當天下午通過草案,且不需再

  • 國土法,給問嗎?NGO來解答:海洋篇

    國土法,給問嗎?NGO來解答:海洋篇

    台灣身為島國,長年來缺乏海洋思維,雖《國土計畫法》、《海岸法》陸續過關,但其如何在保育海洋國土部分發揮效力?可管理的範圍或侷限為何?相較於官方,民間投入海洋護育的動能及觀察活躍許多,本報專訪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信託中心專案經理林育朱,試圖由海洋角度切入《國土計畫法》(以下簡稱《國土法》),增加陸地之外的理解。世界級的貝殼沙沙灘─墾丁砂島,雖只能遠觀卻是必要的保育之道。攝影:林育朱。Q1:《國土法》對台灣邁向一個海洋國家的實質幫助為何?林:這次《國土法》可以給予肯定的,是第一次國家要認真面對海洋,視之為國土的一部分,在四個分類中列入「海洋資源地區」,不若以往,對海洋是一片空白或忽略不計。海岸、海洋管理項目多元、複雜,分屬不同部會,搭配繁多之管理法規(註1),迄今依舊缺乏能從整體海域出發,做統合思考和規劃的機構。比如環保署涉及海洋污染防治、海拋廢棄物;農委會漁業署管理人工魚礁、漁業資源、漁民;

  • 狩獵、放生修法缺客觀數據佐證 民團籲暫緩二讀

    狩獵、放生修法缺客觀數據佐證 民團籲暫緩二讀

    14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議部分《野生動物保育法》草案,包括通過開放原住民「非營利自用」狩獵保育類野生動物,另在民進黨召委林岱樺主導下,不續審「規範宗教放生管理」;由於長期來缺乏客觀監測數據說明、佐證,引起社會大眾高度關注修法後能否維繫台灣山林生物多樣性。昨(19日)數個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要求暫緩將這些爭議法條送入二讀。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即要求以聽證會形式,在充分檢視各項資料下進行審議。4月19日由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野生動物保育法修訂草案應容納更多意見兼顧生物多樣性。攝影:廖靜蕙野動自然資源  應兼顧永續利用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所長黃美秀指出,不少立委認為傳統狩獵或慣習不會造成野生動物浩劫,卻缺乏科學數據佐證。現今由於政經環境改變,包括獵具,或者傳統禁忌約束力降低、人口增加,加上市場經濟導入,現在認知到的傳統已和過去不同。她說明,野生動物保育重視的是自然資源永續利用

  • 悠活環評放水? 準副署長詹順貴代理環團提告 5/10判決

    悠活環評放水? 準副署長詹順貴代理環團提告 5/10判決

    違法經營14年才補做環評的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2013年底在屏東縣政府審查時,以「有條件通過」做成環評結論;2014年10月環保局再次召開環評會議,修正悠活案的環評結論,確認環評報告經審查,已無破壞環境之虞,無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屏東縣政府此舉遭環保團體痛批為悠活護航到底,於是聯合當地居民對縣府提起行政訴訟,委託律師詹順貴、簡凱倫提告,要求法院撤銷環評結論。本案昨(19)日在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進行雙方最後言詞辯論,並將於5月10日宣判。環團委託律師控告縣府環評違法,在法院高舉絕對不住悠活布條。攝影:李育琴四個月通過審查  環評結論「有條件通過」規避進二階 悠活渡假村在墾丁國家公園內以集合住宅名義興建,卻違法經營旅館業,2013年經媒體踢爆部分區域違法經營14年且未做環評,環保團體控訴悠活殘殺國家公園內珍貴海洋生態,然而主管機關屏東縣政府卻在四個月的時間內,快速通過悠活開發案的環評審查。審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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