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一廠除役進二階環評 公眾參與機會更多
在兩週前因夾帶高階核廢處置設施且不確定性太高,而遭環評大會擱置的核一廠除役計畫環評案,在6日第297次環評大會,終究決定讓此案如台電自願的進入二階環評。包括將來最終處置的地點是否就在核電廠原址內等難解問題,都將在二階環評的範疇界定中,開放公眾廣泛討論。雖然樂見核一廠除役,但此環評計畫包裹高階核廢處置設施的興建,讓電廠所在地新北市政府仍感到不滿意。新北市環保局科長鄭惠芬認為,應該兩部分做分案處理,或至少在案件的名稱上表明,才能讓民眾清楚此除役計畫當中有興建設施。鄭惠芬也提到台電已經完成的露天乾貯設施,即是因為讓新北市無法信任,因此至今仍以不核發水保證照來阻擋,鄭惠芬更翻出核一在各界的值一下堅持超量使用燃料棒,造成現在得再蓋核廢處置的狀況,希望類似狀況別再重演。台電所提出的除役步驟,需要八年的停機過渡階段、12年除役拆廠階段、三年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與二年廠址復原階段。但其實核電廠的除役除了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