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貢與馬告檜木國家公園 (中)
問全國所有國土利用的模式,區域計畫法中所有的土地分區,哪種土地類型實質上保得住台灣山林,以及照顧原文化的主體性?舊有國家公園的體系理應有個嶄新的檢討與前瞻出發,試問不從新的馬告檜木國家公園切入,誰能在舊制中全面顛覆?除非流血革命!改革乃奠基於既有事實與現實,不突破或僅耽溺在抱怨的懦弱,試問遠景、理想與可行途徑是啥?原住民、原民會、內政部、國家公園組、民間環保團體,乃至新近的政務委員,花了年餘時間,匯集十餘次開會,多次下部落調查、公開坦然溝通,學界人士提供全方位意見,烏來、復興、尖石、大同四鄉鄉長責成筆者代為發聲,草擬馬告在地部落擬與行政院長簽署「共管機制」契約,我們要反映的,正是五十餘年來空前的土地山林文化總改革,契約破題如下:「基於原住民宣誓性自然主權,以及政府伙伴關係新政策,為原住民天賦尊嚴、文化保育、生計暨新文化之開創;為國家生態保育、國土保安、環境保護暨世世代代自然資源之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