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讓蘋果低下高傲的頭
2011年8月31日,自然之友、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等民間環保團體聯合發佈《蘋果的另一面2》,再次揭露了蘋果在中國供應鏈的污染和毒害。名幸電子、凱達電子等疑似蘋果供應商給社區造成的污染觸目驚心,民眾下跪求助,希望有人能幫他們擺脫污染致病的夢魘,令人痛心。對此,這家坐擁3000億美元市值的企業卻置若罔聞,甚至以「我們長期的政策就是不披露供應商」為由進行推脫。這顯然有失一家領先企業應有的風度和責任感。生產者的延伸責任漸成共識或許有人會為蘋果辯解:蘋果在中國不設工廠,對外包供應商的污染行為無須承擔責任。這一觀點從法律上講並沒有錯,但卻與行業共識背道而馳。在許多行業,尤其是電子製造業,生產者的延伸責任(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簡稱EPR)漸成共識。所謂生產者的延伸責任是指企業不僅要對自己管轄(自有產權或控制權)的業務負責,還要考慮到產品的全生命週期,包括:電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