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南宜良圈地上千畝建人工湖有內情
近日,雲南宜良『租用千畝農用地建造人工湖』事件備受關注。部分群眾認為,以改善環境之名,低價強租村民承包地,日後便於房地產開發,這是典型的『以租代徵』。當地政府部門說,這是個建設生態溼地的公益性項目,未改變土地性質。雲南宜良『千畝人工湖』施工地點,大片土地已被挖開。項目全稱為『南槃江宜良城區段水環境治理人工溼地項目』,經縣委、縣政府研究確定、縣規劃委員會審定。項目採取租地方式,一畝地租金1800元,期限18年,每五年租金遞增10%。當地政府提出,項目開發目的一是治理南槃江污染,二是解決部分村民徵收問題。同時,部分村民反映,政府租地沒有召開村民大會。當地官員稱推動城市化宜良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岳平說,這個項目,選址在城市建設拓展區範圍內,土地性質是一般農用地,不屬於基本農田保護區範圍,用地方式為租用地。不是搞房地產開發,而是產業架構調整。記者在項目指揮部的牆壁上看到幾張遠景規劃圖:在人工溼地周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