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善用政府資訊公開法 大聲跟政府要資料
雖然政府常說自己資訊有多公開,但人民卻總覺得官府像衙門,以為只有等著看公告的份,不知原來可依「政府資訊公開法」主動向政府要資料。而即便知道,在主張權利時也是層層關卡、重重阻礙。成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王毓正今(9)日受台灣環境行動網之邀,在台北以「政府資訊公開法」為題有一場精彩的演講。他曾多次依法向政府要求提供資料,然而即使像他這樣的法律專家,要資料時還是得千般計較,又申請、又訴願的,才得寸步進展,但也並非每次都能如願。可想而知,一般民眾要依法主張權利有多難。實施已3年多的「政府資訊公開法」離真正的資訊公開,還很遙遠。立法是為了保障人民「知的權利」「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一章開宗明義點出,「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所謂資訊包括文書、圖畫、光碟等任何紀錄。也就是說,舉凡官府的研究報告、施政計畫、採購契約、會議紀錄等,只要你想看都可依法申請。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