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藻礁保育 空轉3年
生態價值不下於珊瑚礁、且介於陸地與海平面交界,具有消波防洪功能的藻礁,雖於2008年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具珍貴地景列冊追蹤,然而,桃園縣政府任由大潭電廠凸堤以及隨後的護岸興建,引發學者質疑藻礁無法存活之外,3年來因籌措經費無方,更使得藻礁保育空轉。即使如此,桃園縣政府農業發展局植物保護科科長胡淑芬仍口口聲聲力稱桃園縣政府非常支持藻礁保育。但真相如何呢?藻礁是西北海岸台灣珍貴地景,雖東南部一帶也有藻礁,但不如東北海岸來得連續、完整。雖學者證實藻礁功能與珊瑚礁、牡蠣礁一樣重要,有別於珊瑚礁,藻礁是植物造礁,成長緩慢;而藻礁比珊瑚礁更能耐受環境因素。但即使藻礁耐受環境的程度優於珊瑚礁,根據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副研究員劉靜瑜調查,桃園北海岸一帶藻礁已無生機,僅剩的新屋溪口一帶藻礁是桃園僅存的希望。而提到新屋溪口外海藻礁保育,2008年農委會林務局即已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