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案變更行不通 北市保護區處理原則下週定案
「全市性保護區處理原則」,經過北市都委會專案小組4次會議討論,即將在下週18日的大會中定案,並成為之後委員會審議時的準則。在此處理原則中,無法再以個案方式申請變更保護區,等於是慈濟內湖基地、薇閣小學等爭議案都得到解答。這也是本屆委員會在任期結束前完成的重大決議。因慈濟、薇閣等案陸續提出變更保護區申請引發爭議,北市都委會因此舉辦「全市性保護區處理原則」討論會,都發局現勘、統計市內個案,並實際將各種樣態使用情況分類列出,重新檢視現況。都委會提出原則,保護區如需變更為非保護區,將以不影響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生態保育與天然資源維護為原則,並將引用全國區域計畫內環境敏感地的分級來檢討北市土管自治條例,且提出相鄰保護區區域,或劃設為公共設施用地卻久未開闢者,也該考慮變更為保護區。保護區就是保護區 想變更得先「通盤檢討」在此原則中,排除了個案變更的機會,要談變更,就得走向各行政區的「通盤檢討」程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