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災省思 日電力系統大改革
日本安倍內閣2日決定有關電力系統改革的階段性實施方針,將從2015年起分3階段實施,未來將切割電力公司發電與輸電的業務,並實施電費自由化。2011年311東日本大震災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核災後,日本政府認為有必要進行電力制度的改革。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所率的內閣2日開會決定電力系統改革的方針。這項改革主要是希望增加新的發電公司,促使競爭,企業或家庭將來可選擇電力公司,這有利於推廣再生能源。這是日本60年來首度重新檢討電力公司壟斷區域供電的情況。日本經濟產業大臣茂木敏充2日在內閣會議後的記者會上表示,「這次的改革不僅是上游的調度及發電部門而已,連下游的零售電力到消費電力之間,都是改革的對象,對於需求的一方來說,選項增多,可促使電費更便宜」。內閣會議2日決定的電力系統改革方針的焦點首先是以2015年為期,成立「廣域系統運用機關」,讓電力比較容易跨區通到電力不足的地區。其次是自2016年起,批准新發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