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評搶過 大安大甲輸水工程法院撤銷!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31日,撤銷2010年10月29日環評審查通過的「大安大甲溪聯合輸水工程計畫」。對環保署來說,環評結論屢被撤銷已經不是新聞;但對水利署來說,卻是這項工程五年來風風雨雨的一大警訊,如果水利署能勇於面對這次判決,而不是附和環保署依慣例上訴,反而會獲得人民肯定。大台中地區用水主要倚賴大甲溪、大安溪,水利署從2008年2月起推動「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將水源較豐沛的大甲溪、與水源較不足的大安溪聯合輸水,預計每日可增加供給28萬噸用水。此案從2008年2月到2009年7月經過四次環評小組審查建議通過,但送到環評大會確認時,剛好發生八八水災,曾文越域引水工程被認為可能是小林村事件的主因,引發各界對大安大甲輸水工程疑慮,環評大會決議退回專案小組重審。接著專案小組再經2010年3月16日、2010年6月3日兩度重審後建議通過,2010年10月29日環評大會確認後有條件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