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爭取開發淡北道路 新北市自願進二階環評
因衝擊紅樹林生態疑慮,淡北道路於2009年通過環評,卻在2014年遭最高行政法院撤銷。28日,環署在第278次環評大會討論此案判決後相關疑義,民間團體一再呼籲應徹底否決、終止此開發計畫;但新北市府自願進二階環評審查,委員會同意後要求應在二階環評釐清對紅樹林生態的影響。只是過去郝市府一再大力反對此案,如今柯市府若持續反對,即便再次闖過環評,仍可能面臨「斷頭」窘況。淡北道路曾在2000年送環評,並得到「不應開發」的審查結果,但2008年台北縣政府以抒解竹圍路廊道路計畫再送環評,並於2011年得到「有條件通過」結論,引起在地居民王鐘銘、陳福齊提出行政訴訟。2014年年底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此案審查結論撤銷,理由為「審查結論出於錯誤事實認定或不完全資訊」、「與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9條進入第二階段環評要件相符」等六大點。離紅樹林1公分 環團籲徹底否決開發28日,民間團體在會前即強調,最高行的判決直指此案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