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品會:《環境教育法》五年總體檢
環境教育不需要課綱《環境教育法》從2011年6月5日施行,至今五年半。現在我國的環境教育發展得如何?中央及地方政府每年的自我評價都超高分,以民國104年為例,環保署自我評價全部超標,台北市政府給自己96.5分。但是如果實際檢驗環境教育的項目,就會發現這只是一項每年花費近數億經費推動的環境類的全民「公民與道德」教育,距離真正的環境教育還有很大差距。什麼是環境教育?如果看《環境教育法》的定義,「環境教育」是指「運用教育方法,培育國民瞭解與環境之倫理關係,增進國民保護環境之知識、技能、態度及價值觀,促使國民重視環境,採取行動,以達永續發展之公民教育過程。」這樣的定義是否過於強調知識的傳佈,而欠缺思辨?而關於環境的「知識」,又有誰可以勝任?美國在1990年施行國家環境教育法(National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Act),條文中並沒有針對環境教育進行定義。但在美國環境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