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污法大修首例 漏油「天使輪」重要船員限制離境
21日帛琉籍貨輪「天使輪」於高雄港外海進水沉沒,因後續滲漏油污難以阻斷,加上杜蘇芮颱風來襲影響除污進度。海委會為追究海洋污染責任及求償,26日依《海洋污染防治法》限制天使輪船長、大副、輪機長等重要船員離境,也是《海污法》今年5月修法後首次開鍘。海污法修法後首次開鍘 海委會限制三船員離境據今年5月通過修正的新版《海污法》規定,海洋污染應由污染行為人負責清除,並負擔處理產生的費用。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該船已沉沒,且船舶所有人並未積極面對,相關費用恐難以求償,因此依《海污法》38條第1項規定,限制3名重要船員離境。海委會於26日指示海保署,正式向移民署發出申請公文,限制「天使號」重要船員,包括船長、大副、輪機長等人離境。依據《海污法》規定,未經許可造成海洋污染的行為,最高可處新台幣1億元罰金。海保署副署長宋欣真受訪指出,無論是外國或本國籍船隻有污染我國海洋行為,都可依法開罰。這也將是5月修法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