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麼要保育瀕絕生物?(下)
物種的滅絕,其實是一自然的過程。在人類出現之前,地球自然史上一共出現過5次物種大滅絕事件,其中以發生在白堊紀-三疊紀(K-T)的最為有名。雖然對於物種大滅絕事件的確切起因,學界至今仍莫衷一是,但普遍認同前4次因是由劇烈的氣候變化、第五次則是由太空隕石撞擊地球表面所引起,也同時造成了當時稱霸地球的恐龍族群迅速滅亡。因為他們的「時辰到了」?根據化石證據的統計,曾經存在於地球上的生物,大約99%如今都已經滅絕了,因此物種的滅絕,可以看作物種演化的自然必經過程――物種演化出現、強壯興盛、然後因不適環境而滅絕。因此,若將現今的瀕絕生物們看作因為不適應環境的變遷而臨近「壽終正寢」、讓他們如同過去絕種的生物們一樣在地球上消失,不為了單純延長他們的生存的時間而付出昂貴的「護理」費用,是不是比較合乎自然的原則?畢竟,人類也是地球自然史上自然演化出來的物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