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環保署立法管制溫室氣體 願廣納各方民意
美國環保署長強森(Stephen Johnson)3月27日致函國會表示,在環保署開始規範造成氣候變遷的溫室氣體前,美國民眾有機會對此發表意見。強森表示,環保署將考量氣候變遷的種種特殊效應,以及思考在「清淨空氣法案」(Clean Air Act)中對於固定性和移動性排放溫室氣體的可能規範,同時他將透過立法前的預先公告(Advance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來廣納各界意見。2007年4月2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麻州與環保署的案件中,裁定聯邦單位必須決定溫室氣體的形成,是否會危害大眾健康與社會福祉,倘若真的造成危害,環保署應規範交通工具的廢氣排放。「一份立法前的預先公告有其意義,」強森指出:「制定法規後,任何溫室氣體規範---即便只是針對汽車排放廢氣---都很有可能會影響其他固定性排放的規範,或是擴及到「清淨空氣法案」(Clean Air Act)中許多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