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再條例第二場公聽會 學者砲聲隆隆 要求以一年時間廣徵民意後重擬
農村再生條例第二場公聽會26日於立法院舉行,會前台灣農村陣線舉行記者會,要求退回條例,以一年時間廣徵民意後重擬。會中學者砲聲隆隆,指農再條例「假再生之名,行土地炒作之實」,堅決反對。但即使引發社會巨大爭議,預料農再條例將很快過關,台灣農村的未來即將面臨另一波未知的命運。農委會水保局長吳輝龍表示,10年內以2000億推動4000個農村社區活化再生,改善農村環境。他強調,農再條例只著眼於促進農村社區活化再生,至於農業生產、農業政策、農民福利、農業推廣,則交給農 業發展條例處理。但這種所謂「法律分工」的切割方式遭到痛批,學者主張,農再條例應涵蓋農村、產業、農民,不應分割。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表示,「這草案我每看一條都要嘆氣」,整個條例的本質就是「錢與建設」,何謂「再生」?內涵不清楚,工具與方法變成條例的重心,這種「建設決定論」,以為建設可以解決農村問題的建設思維,倒不如改名為「農村化粧條例」。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