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容積移轉?!能載舟、亦能覆舟!(上)
為了解決政府財政困難與刺激土地經濟,日前內政部提出了一項深遠影響的土地政策:「私有公設保留地適用都計積移轉」。如此重大的決策,影響所及不僅是現階段土地的利用方式與價值模式,亦將影響到所有人民(當代及後代)之環境權!大規模的土地炒作曾經是刺激台灣經濟的火車頭工業,但事實上也是造成泡沫經濟的罪魁禍首。因此純粹以財政考量決定土地政策的走向,無異是飲鴆止渴。 內政部提出的「私有公設保留地適用容積移轉」,在帳面上似乎可以填補大額的補償金缺口,因為容積的給予是政府口袋中最容易拿出來解各種疑難雜症,又不用付半毛錢的便宜行事法寶(當然,付出的是環境代價)。但容積就像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必要的容積移轉(例如古蹟及紀念性建築物)可以使我們的環境值得驕傲且美麗動人,而沒有必要的或病急亂投醫式的(為了解決經濟問題或固椿綁票)容積移轉就像是光鮮亮麗的潘朵拉寶盒,在亮麗外表的內在藏著大怪獸,吞噬了我們寶貴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