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斷層上蓋泰山變電所 居民:還我屋來
位於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的「泰山變電所」附近居民,9日控訴台電違法在位於山腳活動斷層附近蓋變電所,而且在施工前並未依法進行現況鑑定,輸配電施工挖路導致民宅傾斜,居民要求政府應撤銷泰山變電所興建案。泰山變電所原來是一座屋外型變電所,早期四周都是農田,經過多年四周已蓋起高樓大廈,人口稠密且來往車流相當大。台電公司在2003年改建成屋內型變電所,台電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副處長郭晁坤強調,變電所改建有利景觀,至於民眾指控變電所有活斷層通過,會進一步再與地調所確認。居民:施工前未做現況鑑定 違法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表示,台電把161KV高壓變電所蓋在活斷層上,但台電在2003年的地質報告書隻字未提,這裏有地下水,地質中的砂跟細砂超過九成,但未依規定做現況鑑定,已違反「台北縣政府工務局建築執照放樣勘驗標準作業程序」、「新北市建築物施工損壞鄰房事件處理程序」。陳椒華也質疑接受台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