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北投纜車看 用地方公投解決政策爭端
北投纜車BOT開發案,北投區除所在地的林泉里長陳惠華堅定反對,兩個未表態,其餘41個里長都有條件連署支持,但恐怕也不能代表全部民意。馬英九市長時代大力推動北纜和貓纜,不惜違法規避環評,貓纜危機層出不窮,熱潮一過開始虧錢,北纜竟能重新啟動,現有地方自治體系有如殭屍麻木不仁,創建一套好的地方公投制度,用各方都能接受的機制來解決政策爭議。 其實大多數里長被「重振北投」的大帽子壓住,還有人情包袱不得不簽,才附加「業者與居民充分溝通取得共識」的條件,或謙稱「只是個人名義」,顯然也自知不能代表所有民意,只是幫忙在環評會議虛張聲勢。既然里長敢簽署支持,不論有何條件的委婉說詞,都有心理準備接受兩年後選舉的檢驗。也因為欠缺實際可行的地方公民投票制度,基層民意常常被里長所代理。 回顧2010年地方選舉前夕,爭議多年的慈濟內湖園區就地合法案,突然重新啟動進入都市計畫保護區用地變更。當時傳佈一份內湖區所有里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