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相二、核四工程,危機四伏
很多人都會覺得,核四廠設計與興建的時間比核一、二、三晚的多,理當有比較進步的技術和經驗,在安全性上應該比老舊的核電廠好的多,所以應該要用核四來替代核一核二的供電,比較能保障安全。理論上來說,這樣推想或許沒錯,不過以目前的工程狀況來說,卻是完全相反的。首先,要先從「統包」跟「分包」講起。全世界絕大多數的核電廠,包括核一、二、三廠,都是採用「統包」的方式,由一個得標的統包商負責整個電廠興建的統籌,以電廠的買主—電力公司,所開出的規格需求,從設計、施工到測試,陸續完成,再交給電力公司作運轉和管理。「統包」並不意味著所有的元件都是該統包商所生產,但會依循著相對有經驗的工程施作方法、流程和系統整合規範來進行,雖然仍無法完全保證電廠日後運轉絕對安全無虞,但確實因為有一個統包的角色,能夠在建廠過程中從頭到尾把關、負責,將核電廠複雜的各個要件完工並組裝整合起來,再交付運轉。但核四廠卻是選擇了另一個風險更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