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藥署增訂毒素管理標準 最快9月實施
衛福部食藥署7月4日預告訂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草案,第一次大規模通盤檢視現行各項食品衛生標準中有關重金屬、真菌毒素及其他污染物質或毒素的規定,與國際接軌整合為一個標準,並新增十幾種污染物質的管理規範,包含外界十分關注的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PAHs)也納入管理。食藥署表示,該草案針對重金屬增訂規範穀類及水產品中的無機砷、禽畜產品的鉛與鎘、蜂蜜的鉛、海洋生物來源食用油脂的鉛與汞、嬰幼兒食品的鉛與鎘等標準;真菌毒素增訂黃麴毒素B1、伏馬毒素B1+B2、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及玉米赤黴毒素等;至於其他污染物質及毒素部分,增訂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PAHs)、氰酸、棉籽酚、總配醣生物鹼/茄鹼等植物性毒素、麻痺性貝毒等5種海洋生物毒素與漁產品中組織胺等限量規定,不符合規定者將可依照《食安法》處30000至300萬元罰鍰;該草案預計進行為期60天的評論期,最快可於2016年9月實施。另外,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