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生物多樣性保育在台灣(上)
全球生物多樣性嚴重消失,《生物多樣性公約》因此在2002年提出了「2010 年生物多樣性目標」(2010 Biodiversity Target),規定各締約國應於2010年前顯著減緩生物多樣性流失的頹勢,並於2004年第七屆大會更進一步提出七大關鍵領域及11項工作目標。我國雖非聯合國一員,仍然主動採取行動,早在2001年即啟動「生物多樣性推動方案」,組成橫跨22個部會的推動分組,進行相關保育工作。今年2010年目標已屆,且來檢視我國保育成績如何?【關鍵領域一】保護生物多樣性的組成部分目標一:促進生態系多樣性的保育要防止生物多樣性流失,劃設保護區是一個關鍵手段。我國自1970年代起,陸續劃設了85個保護區系統。近年來「生物多樣性推動方案」更進一步強化了保護區系統的建構,包括林務局串連保護區成為「中央山脈保育廊道」、新劃設雲林湖本八色鳥及嘉義縣鼇鼓兩處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由內政部營建署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