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患治理監督聯盟周年記
事件的開端 2005年初,民進黨政府決定投入大量的資源來應付臺灣最常見的水害時,引起當時反對黨國民黨的抵制,然而當立委們對於資源的分配方式取得共識後(很多人用分贜來容形這個過程),終於在2006年進入了立法程序,環保團體瞭解到這種粗糙而倉促的法案和執行方式,很可能對臺灣的環境造成恆久性的傷害,開始集結起來反對。2006年3月於全國性的河川NGO會議中,由綠黨倡議,社區大學以及環保團體共組了「1410大禹治水聯盟」,希望能將過去以圍堵以主的治水方式,改變成以疏導方式並引進與水共存的概念。 「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以及突然間冒出來的「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當時正在立法院審查之中,因此大禹治水聯盟一開始就投入國會遊說。雖然在龐大利益共構的結構下,無力阻擋法案的通過,但是也成功抵制了免環評條款的加入,且在附帶主決議中要求執行機關舉辦聽證會,並須在提出預算前進行效益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