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評子法公聽 台糖土地1公頃內免環評 環團憂化整為零、惹「自燃」
環署7日舉行環評子法公聽會,繼續逐條討論環評認定標準,在第四條「園區開發」中,「台糖土地1公頃以下」免環評一項,仍是討論的焦點之處。民間擔憂,此舉造成有心人化整為零,繼續蠶食台糖畸零地,尤其是鄰近都會區的文化資產、老樹可能都將因此遭難,因此多人表達了反對與擔憂。環署副署長詹順貴則強調說,這是將所有的台糖土地都先視作「特定農業區」土地,因此比照農發條例對特農區的管制標準,以1公頃為門檻。這一條其實與第3條「工廠」的規定相同,環署草案提出台糖土地的開發需做環評,但1公頃以下,經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定非屬優良農地且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者,不需進行環評。而現行的法令則是規定,「位於特定農業區經辦竣農地重劃之農業用地,經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變更使用,且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需要環評。詹順貴表示,此次修法除了拿掉「辦竣農地重劃」,讓畸零地也能包含在其中外,更從農業主管機關提高到要由中央農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