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極端氣候下的國土規劃
相信對台灣所有民眾而言,2009年8月莫拉克颱風所造成的88水災仍然記憶猶新,88水災迄今已屆一年,災後重建的工作沒有停止過,而重建綱要計畫及特定區域的劃設也如火如荼的進行中。這些重建區的土地使用計畫固然重要,但根本解決之道的國土計畫法及國土計畫則仍闕如,在全球已體認到氣候異常將愈趨平常的當下,如果沒有積極回應全球暖化議題的國土政策及規劃,未來勢必有更多類似的災難一再發生。從各種風災水患所造成的土石崩塌及家破人亡的慘,顯現出台灣國土發展的根本問題之一就是,政府與人民在人定勝天的既存鐵律下,經常進行不必要的過度開發,其中在易發生災害環境敏感地區過度開發的行為,更讓人民生命財產處於高度風險的狀態。在國土保育地區劃設防災空間依據國土計畫法(草案),未來全國國土計畫將依土地資源特性,劃分為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及海洋資源地區等四個國土功能分區。透過國土環境資源研究調查,將易發生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