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經區鬆綁環評法令 環團批:沒競爭力就別來賺錢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正在立法院如火如荼審議中,立法院舉辦5場公聽會,也已於昨(14)日結束。環保團體質疑草案中,與「環評變更」相關的法條有如鬆綁環評條件,昨於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要求將草案退回行政院,環評變更相關法條應先召開行政聽證會後再議。法令鬆綁 自經區開發只需備查、不需環評依據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未來每個縣市都可申設自經區,台灣到處可見,但條例第15、16及17條,卻大幅放鬆設置的環評要求。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指出,未來自經區環評審查若遇阻礙,開發案只要由內政部「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或「中央區域計畫主管機關」召集聯席會議審決即可;而且只要不超過汙染總量,包括分割整併區內之配置調整、產業類別變更等,只要提送資料備查,就不須再環評審查,無異是廢了環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