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水區環評擬放寬 環團憂污染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上午召開「開發行為位於水庫集水區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規定」會議延續會議。討論針對水庫、攔河堰、集水區定義及修正相關環評認定標準。擬將水庫分成2類,第1類水庫集水區周遭開發行為需辦理環評,規模較小的第2類水庫大幅放寬。環保署擬將全台96座大小水庫,蓄水規模較大、定期辦理水質監測的25座水庫公告為第1類水庫,其他歸為第2類。幾個環保團體在會議召開前,到環保署大門前抗議,指稱環保署修正「集水區需環評項目」規範,有放寬集水區環評的疑慮。若經不當修訂後,工廠、爐渣再利用等污染性開發,可不必經環評就設置於自來水保護區。彰化環保常務監事吳麗慧舉例,高屏溪水質日益惡化原因之一,與高雄義大世界於高屏溪自來水質水量保護區開發有關。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說,不止高屏溪水質惡化,台灣各地水庫河川污染都日益嚴重。未來部分水庫若因環評鬆綁,恐怕將湧入更多工廠及開發案,加劇環境和水資源破壞。台灣生態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