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農再條例的「程序不正義」
農村再生條例激起的怒火延燒數月不退,這把火已從最早對法條的計較,發展到如今對程序正義的不平。民間要求廣徵民意,官方果真辦了多場公聽會,然而卻爆發「公聽會不公聽」的怒吼。農再公聽會把台灣典型的公聽會文化爆開了。一直以來,官方辦公聽會,應付壓力、交代程序,多於真心想聽民意。地方的公聽會更是淪為政策宣導大會,官方拼命說這政策有多好,又是繁榮地方、創造就業的。但對於開發後可能的汙染、排擠農田導致農田休耕、甚至農地被強制徵收等等,卻一句話都沒有。公聽會也好、說明會也罷,或許改名「政策推銷會」還比較名符其實。公聽會「技術犯規」更多的是「技術犯規」,選擇性通知誰來、誰不來,有的甚至還在代表性有爭議的現場做民調,然後拿這個扭曲的民調告訴中央環評會、區委會民調做過了,難怪不管什麼案子地方支持度都超過八成以上。如果看到「不該來」的人來了,有的還會用限制發言時間、發言人數,把想發表意見的人排除在外。民眾即使突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