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靜榆:大潭藻礁海岸與第三天然氣接受站,誰不可取代?

    劉靜榆:大潭藻礁海岸與第三天然氣接受站,誰不可取代?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釐清 1. 被保護的資源是否有不可取代性,2. 被保護的棲地在整體生態系的重要性,3. 評估棲地復育之可行性。首先要確認藻礁是一個特殊生態系,不同於珊瑚礁。整個台灣島藻礁的分佈,最主要的就只有在桃園地區。而延伸到北海岸雖然也有藻礁地形,但已經有50%的珊瑚礁。再往東,台灣東部的宜蘭、花蓮、台東的生物礁都有90%以上是珊瑚礁,只有在低潮線處有部分現生的殼狀珊瑚藻生長。特別是台東地區,曾被推測為最大藻礁分佈地,包括三仙台基翬漁港、杉原海岸等地,經過實際潛入海中調查以及確認生物礁的剖面,都是珊瑚礁地形,因此若要保留藻礁生態系,桃園地區有其不可取代性。再來我們要談桃園藻礁在整個海岸生態系的重要性,因為整個桃園海岸都是沙丘地形,所以藻礁的形成對於生物多樣性的維持非常重要。藻礁海岸同時支撐了礁岸生物與沙灘生物兩大不同的生態系,因此生物的物種類群及多樣性都與其他生態系不同。而目前要開

  • 白尚儒:沒有永續漁法,只有妥善管理的永續漁業

    白尚儒:沒有永續漁法,只有妥善管理的永續漁業

    漁業署在2017年3月10日公告了「魚槍採捕水產動物禁漁區管制措施」草案,網路鄉民們得知後紛起圍繳砲轟,指責漁業署只會欺壓一般老百姓,對大規模捕撈漁法視若無睹。然而,在人們以為魚槍採集對海洋的影響無傷大雅、甚至可算是永續漁法的同時,遭魚槍穿孔、捕獲的「洞洞魚」,在市場上卻屢見不鮮。從反對聲浪來看,漁業署這次可說是無心插柳的意外「釣魚大成功」!在此之前,恐怕公務員還不知台灣原來這麼多非原住民族在從事魚槍採捕。本次法規的推行,是為了填補先前遭移除的「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17條第3款「不得攜帶魚槍射魚及採捕海域生物」在生態管理上的缺憾。溫國彰在〈從買一支魚槍看海洋鎖國思維〉專文中提到「也是有漁民身份的漁獵者是利用魚槍打魚過活的」,但諷刺的是,自1989年起,漁政主管機關早已無核發「潛水器漁業執照」,也就是全面禁止使用魚槍採捕的漁業行為。顯見目前社會的違法亂象,已經多到連學者都不認為從事魚槍漁

  • 陳昭倫:魚槍、魚線、魚網盡頭的省思

    陳昭倫:魚槍、魚線、魚網盡頭的省思

    自從漁業署預公告「魚槍採捕水產動物禁漁區管制措施」以來,反對這個管制措施的評論一直在網路平台不斷的湧出,從不同的面向對禁止使用魚槍採捕水產動植物的措施進行質疑。雖然筆者整理了公民科學家過去20年調查台灣珊瑚(岩)礁區指標性魚類的資料,清楚的告訴大家台灣海中已無魚的窘境,也獲得大部分支持與反對禁止魚槍團體的共識。但是,詳讀反對管制魚槍團體朋友的意見,特別是東海大學溫國彰教授、台東大學蔡政良教授以及花蓮地檢署羅國榮檢察官專文的論述(以下皆簡稱前文),筆者反覆的思考著,既然大家都同意台灣沿近海生態面臨極大的挑戰,漁業資源嚴重枯竭,急需各項保護與復育的措施,為何會有如此大的反彈呢?

  • 公督盟:20分鐘通過8800億條例初審像兒戲 要求前瞻重新審查!

    公督盟:20分鐘通過8800億條例初審像兒戲 要求前瞻重新審查!

    立法院聯席委員會昨(26日)上午繼續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11點半左右,蘇震清委員等提出停止發言討論之提案,當議事人員開始宣讀條文時,審查會開始爆發衝突。民進黨過去以國會改革為政見,以推動「委員會中心」為改革核心,民進黨在經濟委員會擁有兩席召委,理應更有耐心的完成條例審查,朝野任何情緒發言無助於會議進行,反而引起更多的不滿,此時召委更應扮演公正持平的會議主持角色。以「一例一休」、「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的審查會經驗來看,不論陳瑩召委或邱議瑩召委皆忽視在野黨提出的異議,逕由法案逐條無異議通過審查完竣的方式處理法案,直接破壞委員會實質討論的空間,使委員會專業審查的功能形同虛設,使委員會專業審查的功能形同虛設!逐條審查並非逐條念完條文,用這樣的方式審查完竣,將審議的責任直接丟給院會,就算被在野黨拉下協商,執政黨也能利用一個月協商期的限制,在一個月後直接將本案逕付表決,讓選前喊出的

  • 戴昌鳳:浪子變「寵物」 牛港鰺釣出潛客餵魚亂象

    戴昌鳳:浪子變「寵物」 牛港鰺釣出潛客餵魚亂象

    最近一名釣客在屏東縣恆春鎮後壁湖漁港內,出乎意外釣獲一尾大型牛港鰺,釣客將此戰利品上傳網路,原本是想藉此炫耀一番,卻引起潛水及海洋保育界的同聲譴責,在眾人紛紛撻伐之下,該釣客只好出面公開道歉,屏東縣政府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宣示要開罰新台幣3萬元,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也開始考慮對潛水業者採取一些管理措施。一尾牛港鰺引起軒然大波,而且餘波盪漾,顯然是大家始料未及的。牛港鰺(學名Caranx ignobilis),屬於大型鰺科魚類,體長可達170公分,與成人不相上下;牠是洄游性魚類,成魚通常巡遊於沿近海珊瑚礁區,喜歡單獨行動,就像大海的流浪者,因此又被稱為「浪人鰺」。牛港鰺的體型碩大,具有膨大的頭部、俐落的尾部和流線形身軀,游泳姿勢十分優雅,就像高雅的紳士,因此廣為潛水者喜愛,而被暱稱為「大牛」。在另一方面,牛港鰺有很強的游泳能力和爆發力,許多漁民覺得牠的蠻力就像公牛一樣,韌性十足,因此稱牠為「牛

  • 羅國榮:爹不疼娘不愛的魚槍獵捕權

    羅國榮:爹不疼娘不愛的魚槍獵捕權

    農委會漁業署於2017年3月10日公告「魚槍採捕水產動物禁漁區管制措施」,草案中明文禁止原住民非指定區域獵捕,以及非原住民(為行文方便,以下姑且以「漢人」代之)持魚槍獵捕行為。令人玩味的是,與最高法院目前審理中之布農族原住民王光祿獵捕山羌非常上訴案所引發的法律爭議與民間聲援相較之下,漁業署擬全面禁止漢人魚槍獵捕權、限制原住民魚槍獵捕權的作法,除了在部分原住民社群(例如臉書「阿米斯媳婦」)、魚槍玩家間激起波瀾外,幾乎未佔據任何主流媒體版面或引發法律界熱議 [1]。網路上少數幾篇較專業的論述,例如東海大學溫國彰教授、台東大學蔡政良教授及中研院陳昭倫研究員等學者,則是在環境資訊中心網站以「漁獵管理 vs. 海洋鎖國」、「沒有魚的台灣珊瑚礁」等主軸進行正反意見的論戰。筆者雖不具環境或漁業科學專業背景,然可提供法律面向之觀點,一同探討該草案之妥適性。

  • 電業法修正之後:展望電業自由化 台灣需要一套健全的憑證系統

    電業法修正之後:展望電業自由化 台灣需要一套健全的憑證系統

    編按:電業法修正通過後,要如何讓民間的再生能源發電進入市場,仍有長遠的規劃要走;本文談及目前台電的綠電購買制度及證明書,對有需求的企業幫助有限,長遠之計,必須從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憑證制度著手。適逢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成立的「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4月21日揭牌前夕,作者期待本文拋磚引玉,引起更多關注與討論。電業法修正案自民國84年第一次送進立法院,期間進進出出多次,至今已20餘年,終於在今年(民國106年)1月11日晚間,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但通過之修正案並非一次到位的全面改革,而是先開放第一階段的再生能源(俗稱綠電)發電業及售電業進入電業市場,並優先讓綠電上網;台電方面則將輸配電以外之業務分工出去給發電及售電業者。過去台灣電業的結構為垂直式整合,亦即由台電包辦從發電、輸配電到售電之所有業務,個體戶或企業無法選擇發電來源,也無法成為售電業者。這些皆由《電業法》規範,若想要自由售電購電,必須修改法條

  • 魚槍的盡頭──公民科學家20年 見證沒有魚的台灣珊瑚礁

    魚槍的盡頭──公民科學家20年 見證沒有魚的台灣珊瑚礁

    來夏威夷海洋生物研究中心參加國際「珊瑚礁50」 計畫指導委員會【註1】已近一星期,與來自美、澳、英、加等國家的珊瑚礁研究科學家、保育組織、專業經理人以及三大基金會的執行長同聚一堂,連續三天密集的腦力激盪,討論著如何展開一個全球的救援行動,在面對氣候變遷影響下,保住2億人每天生活依賴的珊瑚礁生態系。然而,正興奮著有機會參與國際珊瑚礁救援行動,卻從台灣傳來漁獵團體針對最近漁業署預公告的「魚槍採捕水產動物禁漁區管制措施」,在社群平台全力反撲。幾位學者在環境資訊中心整理了國外自由潛水及原住民永續漁獵管理的案例,進而以有效管理魚槍可永續海洋資源的論證,挑展草擬魚槍管制的漁業署與保育團體,而類似「海洋鎖國」的聳動標題也在網路不斷轉載與熱烈議論。

  •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你發殺人執照,別想拿我選票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你發殺人執照,別想拿我選票

    台塑六輕數張生煤與石油焦的操作許可證今天4月16日到期,傳言雲林縣政府將以限縮使用量和年限的方式研議發照,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發布聲明如下:肯定六輕揚棄石油焦,直換燃氣比燃煤好台塑六輕此次願揚棄石油焦重污染燃料,值得肯定,但欲以燃煤取代則是為德不卒,因二者污染所差無幾,對已惡劣不堪的空氣品質改善效果有限。現任台塑化董事長陳寶郎2011年任國光石化董事長時,曾主張六輕燃煤污染很大,國光石化將會用天然氣,為何轉至台塑卻不改用燃氣?眼前,比六輕規模更大的新加坡石化園區,使用的正是天然氣,難怪新加坡的空氣品質遠勝台灣。一家年獲利二千億的台塑集團沒有理由及立場,拒絕改用較乾淨的天然氣。愛台灣不必等,請台塑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莫再犧牲人民健康與台灣環境,籲請儘速放棄低價高污染燃煤,加速能源轉型。罔顧全球綠能趨勢,將錯失企業轉型良機王文淵總裁說綠能不穩定,然全球不僅有數十家友善地球的進步企業如蘋果、臉書和

  • 蔡政良:禁用魚槍無助於海洋公民社會的形成

    蔡政良:禁用魚槍無助於海洋公民社會的形成

    漁業署在2017年3月14日預告了「魚槍採捕水產動物禁漁區管制措施」,該措施明訂除了原住民族在原住民族地區基於傳統文化與祭儀等自用,或學術研究目的之外,在12海浬內禁止使用魚槍(含魚叉)採捕水產動物。這項管制措施草案,對於保育礁岩生態立意良善,但是在管理的層次與目標上,毫無邏輯且方向錯誤,關於這點,已有研究珊瑚礁魚類的東海大學溫國彰教授專文指出該草案如何凸顯了海洋鎖國的思維。暫且先不論魚槍被列在槍砲彈藥刀械管理相關法律中的荒謬性,筆者認為該管制措施,一方面對於海洋資源的保育將導致無效的結果,另一方面亦激起治理機關與海洋漁獵社群之間的對抗,以及執法機關的無力管制,造成環境生態、治理機關、民眾以及執法機關全輸的結果。這樣的發展,實無助於台灣近海礁岩生態資源的保育以及追求成為一個海洋國家的理想。

  • 溫國彰:從買一支魚槍看海洋鎖國思維

    溫國彰:從買一支魚槍看海洋鎖國思維

    近日在社群平台吵得沸沸揚揚的漁業署漁槍禁令草案「魚槍採捕水產動物禁漁區管制措施」(公眾意見徵詢截止日為2017年5月15日)。內容重點大概就是實施後,不論是自由潛水或是氣瓶潛水,在台灣12海浬內,除了原住民原本的魚槍狩獵和學術研究外,其他使用魚槍的狩獵都會禁止。過去魚槍的管理除了「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外,就屬交通部觀光局的「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下限制使用氣瓶潛水的漁獵活動。但是在其他漁業採捕法規下則沒有相關條文限制。而漁業署公布這樣的草案時,漁獵團體裡面產生了強烈的反彈。甚至各地民眾開始串連抗議,像日前綠島的抗議事件,都讓大家開始討論這個禁令是否符合公民正義與資源管理的目的。筆者就一些過去在澳洲和台灣的經驗來比較休閒漁業的操作與限制,並且討論可能休閒漁業團體在海洋保育的可能性。禁漁槍就能杜絕過度採捕嗎?在台灣,由於沿岸岩礁和珊瑚礁漁業資源受環境破壞及過度採捕,海洋資源日漸枯竭。環保團體

  • 張美惠:護樹貴婦教柯文哲怎麼玩香港

    張美惠:護樹貴婦教柯文哲怎麼玩香港

    這張照片是法國攝影師Romain Jacquet-Lagreze 在香港拍攝的作品之一,我想用這張照片說說香港有什麼「好玩」的。有幾年的時間我差不多每個月要到香港去開會,有時候一住就是一兩個星期,在香港我從來不需要買車子,因為香港的交通很方便,香港的交通甚至讓我很健康。我記得有旅行社推廣過一個行程就是搭遍香港的交通工具,機場快線,地鐵,大巴士,綠頂紅頂的小巴,天星碼頭的渡輪,登太平山頂的百年纜車,我們俗稱「丁丁」的電車...真的非常的多元精彩,這些交通工具非常貼心的準時,也非常貼心的標示和提醒所有的旅客,讓即使是第一次前來香港的人都覺得很安全和安心。我想到我在台北火車站的地下室迷路的經驗以及在下雨天的台北街頭苦等不到計程車的過去,公車的不友善,指標的不明確,身為台北市長對香港的評論竟然是「不好玩」,這讓我很訝異。再講到馬路的品質,我真的沒有在香港的馬路上面遭遇過坐在Benz轎車上面都還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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