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
如果把七星潭開發案,只當成一家四公頃旅館興建的攻防,那可真是低估官方的規劃能力,變成見樹不見林的抗爭。從一開始「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就是著眼在一大片土地的解禁與開發,北邊五十公頃的花蓮涵碧樓,以及南邊四公頃的濱海休閒渡假村,都只是趁土地解禁之便,業者急欲推動的開發案,政府真正的角色,總是喬好土地,方便財團進駐。在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中,規劃的陸域面積高達2800多公頃,如果加上海域面積,七星潭風景特定區總計8000多公頃,算是台灣史無前例的超級大規劃案。計畫避開與特定財團的直接連結,不談BOT、OT,只是將土地分區規劃,方便財團未來購地建設。換句話說,就是在土地分區上,規劃不同區位,整體先行通過環評,未來在已經允許開發的土地上,財團要進駐開發,就受到分區使用的保護。其中,規劃的休閒開發區域就是農業區,面積高達630公頃,以新莊園經濟(渡假村的改名換姓?)為名,混入農村再生的作法,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