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試行環境審計 下台前環境責任算清楚
為了加大環境治理強度,中國今年1月實施的新環保法和4月發布的「水十條」(水污染專項治理規劃),都確定了環境污染破壞要對官員進行終身究責。問題是:怎麼追? 官員在任期間,環境變好還是變壞了? 生態資源增加了還是減少了? 企業排污是改善還是惡化? 這些都是究責的內容。「要究責,就要把這些都量化,白紙黑字記錄在案,等官員卸任了,將到任前和卸任後情況一比,就知道環境是惡化還是變好。」中國環境學會環境審計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孫興華說。這種辦法,就是環境審計——對環境治理成效、環境組織管理效能等進行審計。審計的結果,就是給離任的官員一份「生態資源離任審計表」,用這張表來追究官員的環境責任。而這一辦法,正在中國特定地區試實施。雙管齊下 終身責任制+環境審計 自然資源核算體系,在國際上已經進行了幾十年的研究,中國是從上世紀90年代才開始萌芽,卻一直不成體系。目前, 山東、貴州等省份對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