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鯨豚何罪之有? 回應9月8日媒體報導「漁獲萎縮 漁會:海豚過度保育」
台日漁業科研合作研討會9月7日在花蓮舉行,與會學者的研究報告指出,花蓮漁獲量近年來逐年大幅減少,對此花蓮區漁會總幹事王鐙億表示,漁獲量大幅減少主要原因包括海水水溫過高、氣候不穩定和海豚過度保育。漁獲量因受海水水溫過高、氣候不穩定等因素而有所波動,已屬全球性的海洋危機。然,關於海豚過度保育的立論依據,實在令人無法苟同。就漁獲量近年來大幅減少的論述,不知總幹事是以何時及何地做為對照年份?野生動物保育法在民國79年8月將鯨豚列入台灣保育類動物名錄,若將海豚過度保育與漁獲量大幅減少劃上因果等號,那依總幹事的立論是否可以推測,自民國79年8月之後,漁獲量勢必僅有逐年遞減的結果。但,事實並非如此。依漁業署每年所公告的「漁業統計年報」,若是把近海及沿岸漁業的漁獲量兩者相加,以近10年為例,花蓮縣漁獲量最少的是民國92年的1,928噸,最多的是民國95年的4,013噸,而去年(民國99年)的漁獲量也都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