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應環保署指責環保記者與環保團體兩篇電子報
連日收到環保署兩封點名環保記者與環保團體電子報,雖然環保署能即時回應民意是好事一件,但個人認為此兩封電子報有不妥之處,故百忙之中稍做回應。一、環評委員發言與立場沒有不公開的理由環保署指責環保記者在報導中公開發言環評委員姓名,個人認為,以中部地區空品區已降至三級,時常超過台灣國家PM10標準,若以美國較嚴格PM2.5標準,一年之中更有接近一半時間超過美國標準,可見環境污染現況已非常嚴重,二林中科、國光石化、彰工電廠,等重大開發案,對整個中部空品區居民健康有極大影響,環評委員若依據專業知識通過這些開發案,攸關人民健康生死問題,人民自該有權知道哪位環評委員,依據何種專業判斷,通過開發案。否則環評委員通過開的發案,永遠會被外界質疑,有許多非專業的「政治、經濟」因素介入,如某某委員跟某某公司「密切合作」等謠傳,永遠無法止息。二、環保署不應選擇性引用民間說詞並苛責民眾一方面並非都有環工相關專業背景,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