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 恐強制離農、離土、離家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本週密集審查行政院提交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該法案為馬英九兌現「愛台十二建設」農村再生計畫的重要法案,然多數條文侵害農民自主權益,爭議過大。至目前為止,委員會主席國民黨立委翁重鈞支持政院版本,但也採納民進黨立委李俊毅召開公聽會之提案。委員會今(18)日將持續審查。「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全文42條,10月23日由行政院院會通過後提交立院審查。草案中原規劃1500億元農村再生基金,分10年改善農村和漁村風貌,遭在野黨抨擊意圖綁樁,然而,15日委員會審查時朝野立委仍加碼至2000億元。目前,農委會水保局已於今年7月起在全省14個農村社區進行試辦規劃,未來將擴展至全省4,000個農漁村,號稱將「嘉惠」60萬農漁民。馬英九與行政院均稱該法案有助於復興台灣的農漁村,其中多項條文看似納入「生活、生產、生態之三生一體」概念,揚棄過去偏重硬體建設的作法,且設計讓社區「由下而上」提出活化再生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