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署擬修訂空氣品質標準 容許增量有爭議
環保署昨(21日)邀學者討論「空氣品質模式模擬規範」、「容許增量限值」,由於預計在明年中將PM2.5(懸浮在空氣中氣動粒徑小於等於2.5微米的粒子)納入空氣品質標準,這兩項法規也納入PM2.5相關標準及模擬項目。環保署表示,等討論較成熟後會提出草案,經公聽會後再擇期發佈實施。未來對新設、變更的開發案,會有較嚴格的模擬及標準規範。這兩項法規都是在2003年實施,其中針對「容許增量限值」部份,最大的差異是三級防制區各項汙染物全數加嚴到跟一級防制區相同的標準。另外,三個防制區總懸浮微粒(TSP)都從每立方公尺63微克加嚴到10微克。PM2.5過去沒有標準,這次在一、三級防制區增列年平均值0.7微克、日平均值1.7微克。二級防制區空氣品質標準扣除空氣品質背景值,年平均值0.25微克、日平均值0.5微克。三級防制區 汙染還應容許增量嗎?所謂「容許增量」是指單一製程新增或變更時的模擬濃度增量。台大環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