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立國家公園署的迷思
長久以來,自然生態保育團體深受官僚體系缺乏效率、運作遲緩、顧左右而言他甚或睜眼說瞎話之苦,但在萬般無奈與無力之際,卻又只把希望寄託在一個強而有力的「明主」或成立更高層級的組織架構之上。但卻往往碰上「靠山山倒,靠人人老」的窘境,或只能說是無可趨避的宿命吧。君不見2000年政權輪替時某總統候選人信誓旦旦當選後鐵定成立馬告國家公園,而今缷任在即,然馬告國家公園安在?行政組織固然攸關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面相,但疊床架屋式的組織架構,不僅使行政體制越乎龐大,讓所謂的「組織瘦身」成為遙不可及,而且讓必須在第一線直接面對各種情境與狀況的工作人員,衍生更多的牽絆與行政效率的延宕,實不足取法。更重要的是,就算該組織依我輩之願順利成立,不幸又來個夤緣幸進,但知巧取逢迎卻任生態塗炭的主政者,豈不賠了夫人又折兵。眼前有個活生生的例子,就是昔時配置於各國家公園管理處執法,由各該處編列預算支應,直屬內政部警政署,堪稱典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