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鄉永續與災害共生
颱風莫拉克帶來的豪雨,重創南台灣。在積極搶險救災後,台灣應痛定思痛,重新思考組織再造有無仿美國設置「 緊急災變管理署」之必要,強化統合協調,並開啟國土永續的新思維。荷蘭地勢低窪,水患頻仍,雖水利工程舉世知名,也逐漸體認人難勝天,著手「以災害為導向」的新思維,從山到海, 針對災害潛勢地區逐步調整其國土規劃,將人口密集災區逐漸疏遷,轉作農業或開放空間,期「與災害共生」。「都市防災」關係民生福祉至鉅,日本將公園綠地或學校操場、球場下挖,當作臨時滯洪池;低窪地區的建築要求一樓挑空, 以因應洪水入侵;甚至,荷蘭還發展浮動房屋及水上社區。台灣地盤下陷和洪氾溢淹區,在土地利用、產業結構和建築設計上應有新規範,區域水系要提高防洪標準,擬定配套機制鼓勵廣建滯洪池, 或定常性之開口合約俾緊急時徵用抽水或其他救援設備。飛翼型救援船艇應有必要,以避免傳統船隻螺旋槳被漁網或廢棄物絞壞。台灣雨量集中,70%雨水卻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