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汽車所燃燒的乙醇與生質燃料將因法律規定而增加。根據2008年開始實行的能源法案,美國必須使用7.76%的再生燃料,幾乎是2007年4.46%的兩倍。美國總統布希在2007年12月簽署的「能源自主與安全法」而開始推動此政策。

2007年11月,美國國家環保局(EPA)根據先前的法令宣布,再生燃料的比例必須達到4.46%,相當於每年必須在交通燃料上加入至少54億加侖的可再生燃料。
而根據新出爐的「能源自主與安全法」,美國國家環保局將此標準進一步增加至7.76%,相當於每年至少加入90億加侖的再生燃料。
此法案詳列了每年需摻入的可再生燃料將逐年遞增,在2022年時達到360億加侖。
為了達到此標準,美國國家環保局每年算出以百分比為單位的標準,此標準適用於煉油廠,進口商與非氧化的汽油混合廠,各單位需決定再生燃料的最少使用量。
目前美國半數的燃料皆有摻入乙醇,至多佔容量的10%,此燃料稱為E10。在一些地區則混入85%乙醇的燃料,稱為E85,可應用於使用混合燃料的交通工具。
根據「快用再生燃料聯盟」(Renewable Fuels Now Coalition)於2007年10月所做的民意調查,74%的受訪人認為應該增加使用國內生產的再生燃料,例如乙醇。
身為再生燃料協會會長,同時也是「快用再生燃料聯盟」一員的迪寧(Bob Dinneen)指出:「美國人民一面倒的希望,乙醇以及其他再生燃料要在美國未來的能源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繼續依賴外國進口的石油並不為大家所採納,而乙醇等可再生燃料有機會為我們國家的能源帶來一個新的、更永續的方向。」

美國國家環保局估計,在2012年時,此標準將有助每年減少使用39億加侖石油,並減少一千三百萬噸的溫室氣體排放 - 相當於減少230萬輛汽車的碳排放。
然而有一些環保人士否定了再生燃料,他們說在現有的科技下,使用乙醇的車效率比使用石油的車效率要低,因此會排放更多的溫室氣體。「美國合作社」(Co-op America)在日前對國會的陳情信上寫道:「利用玉米製造乙醇需要使用大量的能源、水以及土地,把糧食當成燃料,等同於搶走世界上最窮的一群人的食物。」
為了避免糧食與燃料間的爭端,一些人認為使用非糧食作物提煉成的纖維素乙醇是最好的方案,可能的原料包括牛糞、動物圈欄的肥料、雜柴薪、柳枝稷(Swtichgrass),或甚至是廢輪胎。
參考資料
全文及圖片詳見:E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