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大村鄉「雙倫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與花壇鄉「日興土石方資源堆置場」開發案,自提出以來即遭遇地方上強烈反彈,案件目前進入到二階環評程序。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與立法委員陳素月、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多位鄉民代表與自救會代表,今(25)日於台北召開記者會,指控環評程序有重大瑕疵,堅決反對開發。

環評規定「應會同」環委現勘卻無人到場 居民質疑程序無效
彰化環盟研究員林政翰說明,今(2026)年2月上旬,雙倫與日興兩案先後辦理現場勘查與公聽會,但當天都沒有環評委員出席。根據《環評法》第12條明文規定,主管機關應會同環評委員現勘,程序有明確違法,呼籲環境部認定現勘無效,重啟相關程序。
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分析,法條用字寫「應會同」環評委員,代表這是義務,不該有缺席的情況,這是很明顯的程序瑕疵。這兩個開發案被認定有重大環境影響才進入二階環評,環委如果沒去現勘、對周邊環境一無所知,如何審二階環評案件?他表示,環境部作為環評中央主管機關,應督促地方政府確實做好調查評估。
詹順貴也呼籲,兩案距離約1.5公里左右,還有部分地方使用共通道路,除了各自成案評估,也應該要考量兩案交互影響與加乘效果,對周邊的累計影響都要納入評估。

機關委員出席算不算? 環境部:個案由彰化縣府認定
環境部環保司簡任技正邱國書出席記者會說明,根據環評施行細則,主管機關分工明文規定,這類土資場或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由地方縣政府辦理環評,環境部尊重地方政府的決定。因此當天有沒有委員出席,屬於個案事實認定,要由彰化縣府來解釋認定。
民眾質疑環境部此話是踢皮球。詹順貴緩頰表示,事實問題確實該給彰化縣府去認定,但環境部是環評法中央主管機關,對於法條解釋責無旁貸,條文中的「應會同」是不是應該要出席?必須由環境部釐清。
事實上,縣政府環評委員會的成員包含一部分主管機關委員與民間專家學者委員。公聽會由縣政府主辦,身兼機關委員的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等代表也有出席,但他身兼主辦單位,多重身分也引發質疑。
環境部科長楊智凱受訪說明,法規就是要會同環評委員沒錯,但是公聽會當天機關委員確實有出席,民眾在乎的是民間專家學者委員未出席,因此環境部也正在釐清法規適用問題,「法規上寫應會同,是不是每個人一定要出席?要出席多少人?」這部分還不能完全確定。

立委陳素月則表示,如果有重大瑕疵,會研究提出《環評法》修法,例如明定至少三位環評委員出席,否則就存在模糊空間。
掩埋、土資場位於石虎棲地 地方勢力聯手開發惹議
2015年雙倫工程公司在大村鄉平和村提出「雙倫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開發計畫」,向彰化縣農會租地,開發面積約15公頃。日興砂石業有限公司則在2023年提出「花壇鄉三家段土石方資源堆置場開發計畫」,面積約20公頃。兩案2024年經過環評審查認定,都必須進入二階環評。
當地居民認為,土資場與掩埋場緊鄰當地重要水源頭,若是掩埋煤渣等事業廢棄物,有毒物質可能滲透影響地下水源,也會使空氣品質惡化,將影響周邊居民生活與農作物生長,平和村長更是擔憂「大村葡萄會不會消失」。此外,環保團體指出,當地八卦山脈也是石虎、紫斑蝶及灰面鵟鷹的重要棲地。
林政翰向媒體表示,日興砂石公司負責人就是花壇鄉鄉長顧勝敏的父親顧金土,鄉公所毫不避諱,踐踏利益迴避原則。雙倫掩埋場其實也是租用農會土地,公家土地租給私人企業做掩埋場相當弔詭,是因為花壇鄉農會前總幹事為顧勝敏姊妹顧碧琪。因此懷疑這些開發案背後都是顧家勢力聯手推動。
